勞動法加班費發(fā)放規(guī)定是怎么樣
我國職工的加班費在支付標準上面,是有勞動法規(guī)定的,那加班費是怎么發(fā)放的呢?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勞動法加班費發(fā)放規(guī)定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勞動法加班費發(fā)放規(guī)定
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guī)定,支付加班費的具體標準是:在標準工作日內(nèi)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勞動者的休息時間,都應當嚴格加以限制,高于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報酬即是國家采取的一種限制措施。但是,在上述三種情形下組織勞動者勞動是不完全一樣的,如法定休假日對勞動者來說,其休息有著比往常和休息日更為重要的意義,也影響勞動者的精神文體生活和其他社會活動,這是用補休的辦法無法彌補的,因此,應當給予更高的工資報酬。用人單位遇到上述情況安排勞動者加班時,應當嚴格按照勞動法及本法的規(guī)定支付加班費。屬于哪一種情形的加班,就應執(zhí)行法律對這種情況所作出的規(guī)定,相互不能混淆,不能代替,否則都是違反勞動法和本法的行為,都是對勞動者權益的侵犯,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根據(jù)本條的規(guī)定,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的,應當視為違反勞動法的規(guī)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勞動者可以依據(jù)勞動法和本法的有關規(guī)定,要求用人單位補發(fā)其為了完成超過合理數(shù)量的勞動定額而加班工作的工資報酬。
勞動法加班費的計算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加班費計算:
1、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先按同等時間安排其補休。法定節(jié)假日不可以補休,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周期內(nèi)的上班是在法定休假日的。以300%計算,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周期內(nèi)的總上班時間超過該周內(nèi)(如一個月。一季度)的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以超過部分的時間總數(shù)一起計算(不區(qū)分是否在休息日)。以150%計算,
4、延長工作時間的小時數(shù)平均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超過36小時的。加班費計算應仍以以150%計算。
標準工時制的加班費計算: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勞動法加班費的倍數(shù)規(guī)定
(一)8 小時外加點:根據(jù)199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guī)定》第三條 “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因此,如果安排勞動者在每天8小時之外延長工作時間的,就應該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支付加班費,即加班費不低于150%的工資;
(二)休息日加班:如果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就應該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支付加班費,即加班費不低于200%的工資
(三)法定節(jié)日加班:根據(jù)1999年9月18日國務院頒布的《全國年節(jié)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務院令第270號)第二條規(guī)定全體公民放假的節(jié)日由原來的7天改為10天,即:
(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節(jié),放假3天(農(nóng)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勞動節(jié),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
(4)國慶節(jié),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也就是說,以上日期就是法定休假日,如果在以上日期安排勞動者工作的,就應該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三款支付加班費,即加班費不低于300%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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