跆拳道比賽規(guī)則:跆拳道比賽違規(guī)行為匯總
跆拳道比賽規(guī)則:跆拳道比賽違規(guī)行為匯總
為了規(guī)范跆拳道比賽,會制定相應的比賽規(guī)則,對于違規(guī)行為會進行警告處罰。學習啦小編此次為大家?guī)淼氖酋倘辣荣愐?guī)則:跆拳道比賽違規(guī)行為匯總。歡迎閱讀。
一、比賽過程中所出現(xiàn)的犯規(guī)行為,由場上的主裁判員執(zhí)行判罰。
二、判罰分為“警告”(Kyong-go)和“扣分”(Gam-jeom)。
三、2次“警告”應給對方運動員加1分,最后1次奇數(shù)警告不計入總分。
四、1次“扣分”應給對方運動員加1分。
五、犯規(guī)行為的判罰
(一)以下行為將被判罰“警告”
1、雙腳越出邊界線;
2、轉身背向對方運動員逃避進攻;
3、倒地;
4、故意回避比賽,或處于消極狀態(tài);
5、抓、摟抱或推對方運動員;
6、攻擊對方運動員腰以下部位;
7、偽裝受傷;
8、用膝部頂撞或攻擊對方運動員;
9、用拳攻擊對方運動員頭部;
10、教練員或運動員有任何不良言行;
11、提膝阻礙或逃避對方運動員的攻擊。
(二)以下行為將被判罰“扣分”
1、主裁判員發(fā)出“分開”(Kal-yeo)口令后攻擊對方運動員;
2、攻擊已倒地的對方運動員;
3、抓住對方運動員進攻的腳將其摔倒,或用手推倒對方運動員;
4、故意用拳攻擊對方運動員頭部;
5、教練員或運動員打斷比賽進程;
6、教練員或運動員使用過激言語、出現(xiàn)嚴重違反體育道德的行為。
六、運動員違背競賽規(guī)則或故意不服從主裁判員時,主裁判員可計時1分鐘后直接判其“失格敗”。
七、運動員被判罰“警告”和“扣分”累計達4分時,主裁判員判其“犯規(guī)敗”。
八、“警告”和“扣分”次數(shù)按3局比賽累計。
九、主裁判員中斷比賽,下達“警告”或“扣分”口令時,比賽時間在主裁判員發(fā)出“暫停”(Shi-gan)口令的同時暫停,直到主裁判員發(fā)出“繼續(xù)”(Kye-sok)口令,比賽繼續(xù)進行。
制訂犯規(guī)條款,禁止犯規(guī)行為的目的和意義:
1、保護運動員的安全;
2、確保公平競賽;
3、鼓勵運動員使用恰當?shù)幕蛲昝赖募夹g。
2個“警告”給對方運動員加1分,但是,最后奇數(shù)次“警告”不被計入最后得分。
無論犯規(guī)行為是否相同,也無論犯規(guī)行為出現(xiàn)在哪一局,被判罰2個“警告”均給對方運動員加1分。
運動員被判罰1次“警告”的犯規(guī)行為的種類及其在比賽中的表現(xiàn)是:
(1)雙腳越出邊界線
雙腳越出邊界線的垂直平面即被視為“出界”。此時,主裁判員將判給犯規(guī)運動員1次“警告”。當“出界”是因為對方運動員使用犯規(guī)行為造成時,不屬于“出界”,主裁判員有權對犯規(guī)運動員進行判罰。
如果“出界”行為在時間上有先后之分,則先“出界”的運動員屬于犯規(guī),應被判罰1次“警告”。
(2)轉身背向對方運動員逃避進攻
轉身逃避對方運動員的進攻違背了公平競賽精神,并容易導致嚴重的傷害事故。同樣,因逃避對方運動員的進攻而蜷伏或彎腰至腰部水平線以下,也屬于“背逃”,將被給與“警告”判罰。
(3)倒地
運動員倒地應立即予以“警告”判罰。如果一方運動員因對方運動員的犯規(guī)行為而倒地,不應予以判罰,而應判罰對方運動員;因對方運動員使用技術動作導致一方運動員意外倒地,主裁判員提示倒地的運動員“注意”(Joo-eui)(口頭警告),如果此行為重復出現(xiàn)應予以判罰;因技術動作的連續(xù)變換造成而非故意倒地的運動員,或因失去重心滑倒的運動員可不予以“警告”判罰。
(4)故意回避比賽或使比賽處于消極狀態(tài)
運動員無意進攻而回避比賽,判罰將給與更加消極或持續(xù)后退的一方。若雙方運動員均回避比賽,則同時給與雙方運動員“警告”判罰。但主裁判員應區(qū)分故意回避和戰(zhàn)略防守,以戰(zhàn)略防守為目的的技術動作將不給與判罰。
主裁判員避免比賽處于消極狀態(tài)的具體做法是:如果雙方運動員在5秒鐘后仍對峙不攻,處于消極狀態(tài),主裁判員可給出“進攻”的口令,出現(xiàn)下列情況時主裁判員將給與“警告”判罰:
1、主裁判員發(fā)出“進攻”口令后,雙方運動員仍然消極對峙,沒有進攻動作的情況持續(xù)10秒;
2、主裁判員發(fā)出“進攻”口令后,一方運動員從原來的位置向后退或者明顯處于被動狀態(tài)的情況持續(xù)10秒。
(5)抓、摟抱或推對方運動員
“抓”,包括用手抓住對方運動員的道服、護具或身體任何部位,或用前臂勾住對方運動員的腳或腿;“摟抱”,包括用手或手臂壓住對方運動員的肩膀或夾住其腋窩,或用手臂摟抱對方運動員的軀干;“推”,包括用手掌、肘、肩、軀干或頭等部位推開對方運動員使其失去平衡以有利于自己攻擊,或推開對方運動員以阻礙其正常使用技術動作。當上述情況出現(xiàn)時,主裁判員將給與“警告”判罰。
(6)攻擊對方運動員腰以下部位
主要指故意攻擊對方運動員腰以下部位。為了阻礙對方運動員正常使用技術動作,而使用強有力的踢擊或蹬踏動作攻擊其大腿、膝關節(jié)或脛骨任何部位,應被判罰“警告”。若攻擊腰以下部位的動作是因為承受者(被攻擊者)自身造成或發(fā)生在技術動作轉換過程中,不屬于此條款規(guī)定的內容。
(7)偽裝受傷
此條款的目的是對運動員在比賽過程中缺乏公平競賽精神的行為予以判罰,包括為了表示對方運動員的動作是犯規(guī)行為而夸大受傷程度或假裝身體某一部位因擊打而疼痛,或為了拖延比賽時間而夸大受傷程度。在此情況下,主裁判員應對運動員發(fā)出2次繼續(xù)比賽的命令,每5秒鐘1次,如運動員仍不服從命令,則予以“警告”判罰。
(8)用膝部頂撞或攻擊對方運動員
主要指在近距離時故意用膝部頂撞或攻擊對方運動員。但是,以下2種情況不在判罰之列:
— 當使用合法的攻擊技術時,對方運動員突然移動或前沖靠近;
— 非故意的或因進攻距離不合適所造成的;
(9)用拳攻擊對方運動員面部
“拳”的概念是指:包括用手(拳)、腕、小臂、肘關節(jié)等擊打對方運動員頭部。但是,由于對方運動員的不經(jīng)意動作,比如過分低頭或隨意轉身而引起的情況,不在判罰之列。
(10)教練員或運動員有任何不良言行
“不良行為”包括運動員或教練不符合體育運動精神或跆拳道精神的行為或態(tài)度。具體體現(xiàn)如下:
— 任何妨礙比賽進程的行為;
— 以不合法途徑對裁判員的判決表示抗議或指責競賽官員;
— 用身體動作或行為動作侮辱對方運動員或教練員;
— 教練員使用過激的言語和執(zhí)教動作;
— 任何與比賽無關或不受歡迎的行為,或超出比賽本身所能接受范圍的行為。
此條款參考“扣分”判罰第6款可合并予以判罰。主裁判員根據(jù)情況對上述行為進行獨立判罰。如在比賽間歇中出現(xiàn)不良行為,主裁判員可立即予以判罰并記入下一局比賽的計分中。
(11)提膝超過腰部
提膝超過腰部故意格擋、阻礙、干擾對方1次進攻的行為,應被判罰“警告”。
運動員被判罰1次“扣分”的犯規(guī)行為的種類及其在比賽中的表現(xiàn)是:
(1)主裁判員下達 “分開”(Kal-yeo)口令后攻擊對方運動員
此類行為十分危險,極有可能導致對方運動員受傷。原因是:
— 主裁判員下達“暫停”口令后,對方運動員可能處于無防衛(wèi)的狀態(tài);
— 主裁判員下達“暫停”口令后,進攻運動員使用的任何技術的擊打力度會增大。
此類攻擊運動員的行為是違背跆拳道運動精神的。因此,在“暫停”后,無論擊打力度大小,故意攻擊對方運動員均應予以判罰。此外,在“暫停”后,如一方運動員假裝要攻擊對方運動員,也應予以“扣分”判罰。
(2)攻擊已倒地的對方運動員
此類行為十分危險,極有可能導致對方運動員受傷。原因是:
— 倒地的運動員可能處于無防衛(wèi)的狀態(tài);
— 由于倒地運動員處于靜止狀態(tài),位置相對固定,對其使用的任何技術的擊打力度會增大。此類攻擊倒地運動員的行為是違背跆拳道運動精神的,在跆拳道競賽中是不適當?shù)摹?/p>
(3)抓住對方運動員進攻的腳將其摔倒,或用手推倒對方運動員
為了阻礙對方運動員的進攻,用手抓住對方運動員進攻的腳或用手推對方運動員使其倒地。
(4)故意用手攻擊對方運動員頭部
主裁判員根據(jù)自己的判斷,給與下列行為“扣分”判罰:
— 當拳攻擊的起點位置高于肩膀;
— 當拳攻擊的方向向上;
— 當攻擊的目的是為了在近距離對對方運動員造成傷害,而非進攻技術的正常轉換。
(5)教練員或運動員打斷比賽進程
— 教練員在比賽中離開指定位置而影響比賽,或故意離開比賽場地;
— 教練員為妨礙比賽進程或對裁判員的判罰表示不滿而在場地周圍走動;
— 教練員或運動員威脅裁判員或侵犯裁判員的權利;
— 教練員或運動員以不合法的方式抗議并打斷比賽進程。
此條款規(guī)定的內容將不用于處理教練員申請“錄像審議”的情況。
(6)教練員或運動員使用過激言語或做出違反體育道德行為。
參照判罰“警告”行為的第10款
主裁判員宣判運動員“失格敗”
當運動員或者教練員無視或違反跆拳道競賽基本準則、跆拳道競賽規(guī)則和紀律以及主裁判員的指令,主裁判員可以不考慮 “警告”或者“扣分”的累計情況,直接判其負。特別是當運動員不顧主裁判員的規(guī)勸,意圖傷害或者對主裁判員進行明顯的侵害時,應立即宣判該名運動員“失格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