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抵押貸款擔保人的條件是什么
在北京,抵押貸款是很常見的事情,而抵押貸款就需要擔保人。那么,辦理抵押貸款的擔保人,需要具備哪些條件呢?以下是由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資料,希望能幫到你們。
北京抵押貸款擔保人的條件
根據擔保法規(guī)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這里的債權人既是主債的債權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稱為保證債務,也有人稱保證責任。北京抵押貸款擔保人有一下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的自然人,年齡在18(含)-65周歲(含)之間;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在當地有常住戶口或固定住所;
3、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無不良信用記錄,并享有政治自由,人身自由未受限制;
4、能履行擔保義務,有穩(wěn)定收入來源與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北京抵押貸款擔保人擔保的辦法
1、1997年12月11日外匯管理局發(fā)布的《境內機構對外擔保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規(guī)定:擔保人提供對外擔保后,應當到所在地外匯局辦理擔保登記手續(xù)。
2、非金融企業(yè)法人實行逐筆登記制。擔保人自擔保合同訂立之日起15天內到所在地的外匯局填寫《對外擔保登記表》并領取《對外擔保登記證》。擔保合同執(zhí)行完畢,擔保文件自動失效,擔保人應當向原發(fā)證機關繳銷《對外擔保登記證》。
3、金融機構實行按月定期登記制。在每月后的15天內填寫《對外擔保登記表》和《對外擔保反饋表》,向所在地外匯局上報上月擔保情況。
4擔保人履行對外擔保義務,應當經所在地外匯局核準。經營外匯業(yè)務的金融機構憑外匯局核準件辦理對外擔保履約項下的售匯及付匯手續(xù)。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分局應當將履約核準情況同時抄報國家外匯管理局備案。
北京辦理抵押貸款擔保的流程
北京抵押貸款辦理流程:
1、在北京,備齊資料提交,等待審批,審批時間通常是7-15個工作日之內;
2、然后,審批通過后3個工作日內做抵押登記;
3、后,銀行見他項證后安排放款。
北京抵押貸款擔保人的條件是什么相關文章:
3.擔保人承諾書范文
北京抵押貸款擔保人的條件是什么
上一篇:北京辦理抵押貸款擔保的時間是多久
下一篇:定向安置貸款的方式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