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婚嫁發(fā)展
婚嫁是一種禮儀,它使兩個不同姓氏的家族結合交好,對祖宗家廟以告慰并延續(xù)家族香火,所以,人們把婚姻當作大事。而婚嫁制度是華夏人類文明的重要標志。下面由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古代婚嫁發(fā)展的相關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古代婚嫁由來:
中國婚嫁制度起于何時源在何處?考古機構的專家們認為伏羲是中國婚嫁、嫁娶制度的開創(chuàng)者。伏羲是中華民族人類文化的始祖,是中國古代書籍記載中最早的王,是中國醫(yī)藥鼻祖之一。
據古籍記載,古當時位居三皇之首、百王之先太昊伏羲率部落由甘肅沿黃河東下,定居于宛丘之墟。隨后,伏羲以其圣德團結統一了華夏各個部落,并取蟒蛇的身,鱷魚的頭,雄鹿的角,猛虎的眼,紅鯉的鱗,巨蜥的腿,蒼鷹的爪,白鯊的尾,長須鯨的須,創(chuàng)立了中華民族的統一圖騰———龍。
龍的傳人由此而來。伏羲創(chuàng)立八卦,開啟了中華民族的文化之源;教民作網漁獵、馴養(yǎng)野獸提高生產力;創(chuàng)造文字,用于記事,取代了以往結繩記事的形式;發(fā)明陶塤、琴瑟等樂器,創(chuàng)作樂曲歌謠,將音樂帶入人們的生活。將其統治地域分而治之,而且任命官員進行社會管理,為后代治理社會提供借鑒,開創(chuàng)了中華文明。
據相關專家考證,人類在經歷了幾十萬年的洪荒時期和母系氏族社會后,大約在6500多年前,開始逐步進入父系社會。在太昊伏羲氏時代,原始畜牧業(yè)迅速發(fā)展,九州大地和睦相處,一片太平景象,最讓伏羲傷腦筋的是當時出生的嬰兒中,常常出現畸形怪異現象。經過長時間的觀察,伏羲發(fā)現,這與當時存在的男女群婚、亂婚現象有關。
于是他在華夏九州開始了“制嫁娶”,實行男女對偶制。他先定姓氏,以防止亂婚和近婚,又首創(chuàng)中國最古老的風姓,并以所養(yǎng)動物為姓,或以植物、居所、官職為姓,使中華姓氏自此起源,綿延至今。“制嫁娶”反映出人類從雜居群婚到對偶婚姻的深刻變革,標志著中國歷史從母系氏族社會向父系氏族社會的過渡。這也是伏羲被尊崇為中華民族人文始祖的重要原因。
伏羲的最大功績之一就是“正姓氏、制嫁娶”,創(chuàng)立了男女對偶的婚配制度,最終使人類的體質和智力都有了一個質的飛躍,極大地促進了社會的進步。實現了中華民族從愚昧走向文明的跨越。
古代婚嫁發(fā)展:
最初的婚禮形式大約始于原始社會末期,從相傳始于伏羲時代的定婚“以儷皮(成對的鹿皮)為禮”逐漸演進,到夏商時的“親迎于堂”,再到周代所具備的完整的“六禮”,已初步奠定了我國傳統婚禮的基礎。又經歷代的發(fā)展,使各種各樣的婚禮儀節(jié)更趨繁縟、熱烈。
先秦時,包括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五種(加上正婚禮時的親迎,即所謂的“六禮”),后代又逐漸演變出催妝、送妝、鋪房等儀節(jié)。
漢平帝元始三年,劉歆等雜定婚禮,四輔公卿大夫傳千朗史家屬可行親迎,次年立皇后亦納采、卜吉。 魏晉南北朝時,皇太子的婚禮都沒有請迎,自東漢到東晉時很多時都不依六禮成婚。
唐代以后,皇太子開始請迎,而親皇的婚禮都會依隨六禮。后來暨“問名”于“納采”和“請期”于“納成”;是故雖然概念上還是依六禮而行,實際上只有“納采”、“納吉”、“納征”和“親迎”四禮。而朱子家禮更將“納吉”和“納征”合為一禮,所以只有三禮。
元朝時,婚禮會加多議婚一禮。
明朝洪武元年時,定方以朱子家禮為標準制定婚禮。
清朝時,據通禮記載,漢官自七品以上共有九禮,但都拼入了成婦成婿之禮,而古代的六禮亦只余下“議婚”、“納采”、“納幣”、“請期”與“請迎”五禮。其他士、庶人結婚都比較簡單,而民間的婚禮一般都會依朱子家法進行。
古代婚嫁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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