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刑法論文開題報告范文
人權的法律保障是人權最基本的保障,在人權的法律保障中,刑法作為基本法,由于其所保護利益的廣泛性和重要性,使刑法在保障人權方面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淺談刑法論文開題報告范文,供大家參考。
淺談刑法論文開題報告范文篇一
《 試析刑事實證學派之批判 》
論文摘要 刑事古典學派以意志自由的先驗性假設為前提,在刑事責任上堅持道義責任論,在犯罪論領域堅持客觀主義,在刑罰理論上堅持報應刑和一般預防。這些理念和制度的設置是為了限制刑法的適用,保障人權。刑事實證學派通過對犯罪原因的實證研究,否定了意志自由的存在,從而否定道義責任論,建立社會責任論;否定報應主義,基于人身危險性理論提倡刑罰個別化。刑事實證學派混淆了刑法學和犯罪學的界限,在預防犯罪上過于依賴刑罰,有侵犯人權之嫌,在刑法學中應當予以摒棄。
論文關鍵詞 刑事古典學派 刑事實證學派 批判
一、對刑事實證學派的批判
(一)對犯罪原因論的質(zhì)疑
新派學者通過實證的研究方法得出犯罪的原因在于人類生物因素、自然因素、社會因素,從而否定了意志自由的假設。新派學者認為:“實證心理學已經(jīng)表明所謂的意志自由不過是一種純粹的主觀幻想,‘意志自由’不僅是背離科學的杜撰,而且是有害于社會安全的形而上學的概念,它實際上使社會在危險的罪犯面前束手無策”。筆者認為刑事實證學派的這種批評不能撼動意志自由假設在刑法學上的基礎地位,原因如下:
首先,舊派的意志自由假設是從刑事責任根據(jù)的角度提出的,其認為意志自由是承擔刑事責任的根據(jù)。正如前文所述,只有對具有意志自由的人才能科處刑罰。意志自由理論不是為了揭示犯罪原因,正如刑事實證學派指出的犯罪的原因十分復雜,有個人的、自然的、社會的等一系列原因,意志自由理論不可能單獨回答這么復雜的問題,同時刑法學也沒有賦予意志自由理論這種功能和任務。意志自由回答的是歸責基礎的問題,即只要行為人基于意志自由實施了犯罪行為,就應當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至于實施犯罪的原因在所不問。所以刑事實證學派通過揭示犯罪原因來否定意志自由理論,有混淆意志自由功能之嫌,沒有做到有的放矢。
其次,意志自由理論最受詬病的地方在于其是一種先驗性的假設,沒有辦法用實證的方法進行驗證。筆者認為,采用實證的方法得出的結論也存在不真實的可能性,因為實證的方法也有其缺陷,在社會科學領域不可能用實證的方法獲得客觀真實、唯一的標準。在社會科學領域不可能存在完全真實的理論,所以社會科學中有很多理論假設,對某種理論假設的評價應從其有用性進行,而非其真實性。如,社會契約理論作為一種先驗性的假設,雖然無法用實證的方法驗證其真實性,但是社會契約理論合理的解釋了國家權力的來源,為制約國家權力奠定了思想基礎。社會科學中的很多形而上的理論假設解決的是一種思想觀念問題,更多的是從應然角度出發(fā)的。對于采用實證的方法對社會科學進行研究存在的弊端,有學者指出:“實證的研究方法存在一個潛在的假設,社會是具有自然基礎的并可以加以客觀認識的存在,但是社會并非是一種客體,而是由人們建構起來的東西。因此,也不存在認識世界的客觀合理的方式,應該把法看一種符號或者程式,并因人們不同的社會經(jīng)歷而賦予它不同的含義”。刑法學作為一種規(guī)范法學,其主要的功能是用刑法規(guī)范來調(diào)整社會關系,關注的是哪些行為應該由刑法調(diào)整以及怎樣進行調(diào)整,至于這些犯罪行為發(fā)生的原因以及怎樣預防則不是關注的重點。當然,不是說犯罪原因的研究不重要,但是不能使刑法承載太多的社會功能,畢竟刑法是一把雙刃劍。根據(jù)對刑法學的正確定位,筆者認為,從價值的角度而言,意志自由理論更尊重人作為獨立個體的存在,尊重人的自由,這是現(xiàn)代刑法應當追求的。
(二)對社會責任論的質(zhì)疑
刑事實證學派通過否定意志自由理論,進一步否定了建立在意志自由基礎上的道義責任論,主張社會責任論?!案鶕?jù)社會責任論,刑罰不再是與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相適應,而是應當與犯罪的危險狀態(tài)和人身危險性相適應,即主張主觀主義,處刑與否及其輕重,只能取決于犯罪人的危險性格或者人身危險性,而不應著眼于犯罪人的行為給社會造成多大的危害”。筆者認為,社會責任論中對意志自由的簡單否定是不妥的,上文已有論述,此不贅述,社會責任論還有一下不妥:
首先,刑事實證學派的觀點前后矛盾。在犯罪原因理論中新派主張犯罪的原因主要是人類的生物因素、自然因素、社會因素,根據(jù)這些研究結果,預防犯罪應當針對社會采取改良措施,使社會歸于良性運轉。正如李斯特指出的“最好的社會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但是,社會責任論認為犯罪的歸責根據(jù)是行為人對社會的侵害,為了預防犯罪、防衛(wèi)社會,應當對犯罪人進行處罰,而且還要根據(jù)不同的人身危險性采取不同的刑罰處罰措施。根據(jù)刑事實證學派的犯罪原因論,針對犯罪行為的預防并非是著眼于對犯罪人的改造,而應側重于對病態(tài)社會的改造,社會責任論中通過處罰犯罪人來防衛(wèi)社會的的方式可謂本末倒置。
其次,社會責任論有侵犯人權之嫌,是刑法淪為鎮(zhèn)壓犯罪的工具。如前所述,根據(jù)社會責任論,刑罰不再是與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相適應,而是應當與犯罪的危險狀態(tài)和人身危險性相適應,這樣會使刑罰的功能過于擴張,由于人身危險性的不確定性使刑罰缺少客觀制約。筆者認為,刑法在價值上應該是“犯罪人的自由大憲章”,有學者指出:“真正的刑事責任理論應當以道義責任論為出發(fā)點,即使追求與社會責任理論的調(diào)和,也應當以道義責任論為基礎,這樣的追究才具有合理性。而且以道義責任論為基礎的刑事責任論是制約國家刑權的內(nèi)在原理,從尊重公民自由權利、保障人權的利益出發(fā),也應當將道義責任論作為刑事責任論的基石”。道義責任論這種限制刑罰權的功能在具有封建專制傳統(tǒng)的我國更具有意義。
(三)對人身危險性理論的質(zhì)疑
新派學者為了更好的預防犯罪,達到防衛(wèi)社會的目的,在犯罪論領域提出了人身危險性理論。龍布羅梭認為,犯罪是由犯罪人各自不同的生理的、心理的特征所造成,所以對犯罪人判處刑罰的輕重不能根據(jù)犯罪行為即犯罪事實的大小確定,而應當根據(jù)罪犯的人身危險性的大小來決定。李斯特將刑罰處罰的中心歸結為犯罪人,特別是他的性格或心理狀況,認為應當以犯罪人的性格、惡性、反社會性為標準,個別的量定刑罰。刑事實證學派基于人身危險性理論,設置了保安處分等措施。
首先,人身危險性理論最大的缺陷是容易導致罪刑擅斷,侵犯人權。李斯特也認為對實施犯罪以前的危險性格進行判斷是很困難的,弄不好會有侵害人權的危險性。在這一立場上,李斯特又強調(diào)罪刑法定和客觀主義,認為“刑法是刑事政策不可逾越的界限”,能夠科處刑罰的只限于犯罪人的危險性作為犯罪行為的表征顯露出來時。刑事實證學派論證人身危險性理論的邏輯順序是:從犯罪原因出發(fā)得出每個犯罪人都有不同的人身危險性,再從預防犯罪的目的出發(fā)認為應針對不同的人身危險性采取不同的措施,將人身危險性消除在萌芽狀態(tài)以有效的預防犯罪??梢钥闯?,人身危險性理論是為了更好的預防犯罪而提出的,但是筆者反對這種為了達到預防犯罪的目的而采用侵害人權手段的模式。陳興良教授指出:“社會防衛(wèi)論從行為功利主義的立場出發(fā),認為既然社會有用刑罰進行防衛(wèi)的必要性,那么對即使尚未犯罪的人,只要他具有人身危險性,有危害社會的犯罪傾向,也應該對其實行強制隔離和強制矯正,以消除其人身危險性,使社會免遭其害。在這里,社會防衛(wèi)論提出的刑罰之社會防衛(wèi)目的雖然本身具有一定正當性,但其為實現(xiàn)這一目的而構思的刑及無辜,置人的權利與尊嚴于不顧的手段是不正當?shù)摹?。筆者堅決反對為達目的不折手段的做法,歷史已經(jīng)證明這種做法注定以失敗告終,目的的冠冕堂皇掩蓋不了手段的卑劣,最后華麗的目的也會沉淪。
(四)對刑罰個別化理論的質(zhì)疑
刑罰個別化理論建立在人身危險性理論上,其具有先天的不足,刑罰個別化理論主張對犯罪人區(qū)分情況分別量刑,但是個別化的標準很難統(tǒng)一,這容易導致刑罰判處的不公平。正如邱興隆教授指出:“刑罰個別化理論因為與一般預防相對立而有失片面,因為與報應刑相排斥而有失公正。諸如此類的理論缺陷決定了個別化理論是一種天生不良的刑罰理念。同時,由于個別化理論以人身危險性為核心,而人身危險性難以預測,因此個別化理論不具有實施的現(xiàn)實性,這又決定了它是一種后天不良的刑罰觀念”。
三、結論
刑事實證學派將犯罪作為一種社會現(xiàn)象,通過實證的方法進行研究,從而提出預防犯罪的一系列措施和刑事政策是值得肯定的,但其理論成果如果想替代刑法以及用其理論對刑法進行改造,有越俎代庖之嫌。筆者認為,刑罰在預防犯罪上的功能是有限的,刑罰只是預防犯罪的手段之一,而且不是主要手段?;谝陨险J識,筆者認為新派學者想通過改造舊派理論,通過刑罰來達到徹底預防犯罪的效果是不可能的,這種改造同時會產(chǎn)生上述侵害人權的危險。
淺談刑法論文開題報告范文篇二
《 簡論司法實踐視野中的罪刑法定原則 》
論文摘要 罪刑法定原則作為刑法中最重要的原則之一,最早發(fā)端于1215年《英國大憲章》第39條。這個原則先后為美國和法國的憲法文件所吸收。罪刑法定原則不僅有利于維護社會的秩序,也有利于保障人權,罪刑法定原則在我國的司法實踐中發(fā)揮了巨大的作用,然而,該原則在我國的司法實踐中也經(jīng)常被違背,并發(fā)生了一些錯誤的判決。因此在司法實踐中強調(diào)罪刑法定原則就顯得尤為重要。
論文關鍵詞 罪刑法定原則 司法實踐 判決
一、罪刑法定原則概述
罪刑法定原則的含義是:什么是犯罪,有哪些犯罪,各種犯罪的構成條件是什么,有哪些刑種,各個刑種如何適用,以及各種犯罪的量刑幅度如何等,均由刑法加以規(guī)定。即“法無明文規(guī)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guī)定不處罰”。另外,罪刑法定原則還有相關派生原則,即禁止類推、禁止不定刑、禁止習慣法、禁止事后法和明確性原則。
罪刑法定原則是資產(chǎn)階級革命時期反對封建司法制度非法專橫的產(chǎn)物,是對罪刑擅斷主義的徹底否定。它最早發(fā)端于1215年《英國大憲章》。罪刑法定主義思想發(fā)源于資產(chǎn)階級啟蒙思想家。從思想淵源上看,近代啟蒙思想家對于罪刑法定原則理論的闡述做出了歷史性的貢獻,目前,西方國家多用自由,民主人權理論來闡述罪刑法定原則的理論基礎。
確立罪刑法定原則具有重大的意義,它不僅有利于維護社會的秩序,也有利于保障人權。此外,罪刑法定原則也是對個人自由的基本保證,公民事先了解哪些行為是受到社會禁止的行為,同時也了解如果實行這些行為將受到何種懲處?!?/p>
二、罪刑法定原則的在我國刑法中的體現(xiàn)及中西方規(guī)定的差異
(一)我國刑法中罪刑法定原則的具體體現(xiàn)
1.刑法總則中的體現(xiàn)。我國刑法實現(xiàn)了犯罪的法定化和刑罰的法定化。在犯罪的法定化方面刑法明確規(guī)定了犯罪的概念、犯罪構成的共同要件和各種具體犯罪的構成要件。在刑罰的法定化方面刑法明確規(guī)定了刑罰的種類和量刑的原則,即對犯罪人裁量并判處刑罰,必須以犯罪事實為根據(jù),以刑事法律為準繩。
2.刑法分則中的體現(xiàn)。在1997年刑法修訂過程中,我國立法機關將1979年刑法及其以后制定的單行刑法、附屬刑法所涉及的犯罪,經(jīng)過必要的整理和編纂納入其中。同時,還根據(jù)社會發(fā)展的需要增設了大量罪名此外,在具體犯罪的構成要件以及各種犯罪的法定刑設置方面,刑法也增強了法條的操作性。
(二)中西方關于罪刑法定原則規(guī)定的差異
按照我國《刑法》第3條的規(guī)定,罪刑法定原則可以分為兩個基本的方面:一方面是積極的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規(guī)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另一方面是消極的罪刑法定:“法律沒有明文規(guī)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 積極的罪刑法定與消極的罪刑法定共同構成了我國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則。
而西方國家的刑法在規(guī)定罪刑法定原則時一般并不去刻意突出這方面的內(nèi)容,主要關注的是罪刑法定原則的消極方面,更注重對人權的保護,而我國刑法則是刻意突出了罪刑法定原則的積極方面,把重點放在了打擊犯罪上,對人權保護的關注程度相對較低。
三、司法實踐中出現(xiàn)的相關問題
(一)罪刑法定原則的司法適用
司法機關的執(zhí)法活動對于罪刑法定原則的付諸實施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包括司法認定、司法解釋和司法裁量。在司法認定方面,在司法適用中,首先面臨找法活動。法律的明文規(guī)定包括顯性規(guī)定和隱性規(guī)定。隱性規(guī)定是法律文本內(nèi)容上的包容規(guī)定,要將顯性規(guī)定與隱性規(guī)定相結合,做到正確認定犯罪和判處刑罰。在司法解釋方面,在罪刑法定原則的制約下,司法解釋是有限度的,司法解釋不能采用類推解釋,同時,不利于被告人的擴張解釋也不應被允許。在司法裁量方面,我國刑法實行的是相對罪刑法定,因而給法官的司法裁量留下了廣闊的空間。在罪刑法定原則下,法官的自由裁量是有限度的,應將司法裁量權限制在合理的范圍之內(nèi)。
(二)以浙江裸聊案檢討我國的司法實踐
因在網(wǎng)絡裸聊,浙江衢州女子方某被龍游縣法院以“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5000元。有關方面證實,因網(wǎng)絡裸聊而被判刑定罪的,目前國內(nèi)尚無先例。經(jīng)開庭審理,法院認為方某裸聊以牟利為目的,涉及面廣、社會危害大,結合凈化網(wǎng)絡環(huán)境的社會需要,依法以“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作出上述判決。
傳播淫穢物品罪是指以牟利為目的,傳播淫穢物品的行為。本案的關鍵是一是行為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二是傳播的必須是“淫穢物品”。被告人方某的行為目的確實具有牟利性,但在客觀上方某憑借裸聊行為牟利,展示的是其身體,根據(jù)我國《刑法》第367條淫穢物品是指具體描繪性行為或者露骨宣揚色情的誨淫性的書刊、影片、錄像帶、錄音帶、圖片及其他淫穢物品。有關人體生理、醫(yī)學知識的科學著作不是淫穢物品。裸聊并不符合傳播淫穢物品罪的犯罪構成。盡管網(wǎng)絡環(huán)境需要凈化,裸聊行為是一種危害社會的行為,但是,這并不意味著在《刑法》沒有明確規(guī)定裸聊屬于犯罪之前法官可以將網(wǎng)絡裸聊入罪。就本案而言,與有罪判決相比,如果法官作出無罪判決的話,盡管客觀上放縱了被告乃至其他類似的行為,但是卻是對罪刑法定原則的堅持和對法治理念的尊崇。
(三)我國與罪刑法定原則相沖突的制度
新中國的歷史上也產(chǎn)生了一些與罪刑法定原則相沖突的法律制度。包括嚴打制度和勞動教養(yǎng)制度?!皣来颉笔且婪◤闹貜目欤皣绤柎驌粜淌路缸锓肿踊顒印钡暮喡员硎?,是解決一定時期中突出的社會治安問題打擊嚴重刑事犯罪的活動。如今,雖然“嚴打”已經(jīng)結束了歷史使命,但是各地公安機關的一些行動仍然冠以“嚴打”的稱號,嚴重侵犯了人權。勞動教養(yǎng)是指勞動、教育和培養(yǎng),簡稱勞教。勞動教養(yǎng)是一種行政處罰,公安機關毋須經(jīng)法庭審訊定罪,即可將疑犯投入勞教場所實行最高期限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強迫勞動、思想教育等措施,勞動教養(yǎng)這么長時間的限制人身自由肯定是有悖罪行法定基本法律原則的,并且受處罰行為的構成要件具有限制行政處罰權的機能。勞動教養(yǎng)與普通的行政處罰和刑事追究之間沒有明確的法律界限。
(四)由許霆取款機案淺析媒體及公眾對于判決的影響
山西籍的打工青年許霆因利用銀行自動柜員機出錯,提取了不屬于自己的17萬余元,于2007年11月29日被廣州市中院以盜竊罪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廣東高院將該案發(fā)回重審。廣州中院作出重審判決,判處許霆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2萬元。
許霆案的發(fā)生引起了公眾輿論的廣泛質(zhì)疑。關于許霆案的定罪量刑,在刑法上原本并不復雜,許霆在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他明知自己的借記卡現(xiàn)金只有170余元,發(fā)現(xiàn)了ATM機的故障后進行了取走17萬余元。關于盜竊罪的量刑我國刑法明確規(guī)定犯本罪,具有盜竊金融機構,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盜竊珍貴文物,情節(jié)嚴重的情形之一的,處無期徒刑或死刑,并處沒收財產(chǎn)。許霆盜竊金融機構的數(shù)額達到17萬,但因本案具有ATM機出現(xiàn)故障等以及許霆案發(fā)后積極退贓等從輕情節(jié),一審的無期判決有些量刑過重。但從重審改判來看,媒體與輿論顯然起到了干預司法的作用,廣州中院在壓力下做出的有期徒刑五年的判決完全違背了罪刑法定原則中的刑罰法定化原則,許霆案雖然具有從輕情節(jié)但仍應該在法定刑之內(nèi)判處刑罰。
四、對我國罪刑法定原則的反思與相關建議
(一)我國罪刑法定原則在規(guī)定與執(zhí)行方面的缺陷
如前文所述,罪刑法定原則包括積極地罪刑法定和消極的罪刑法定,我國刑法在規(guī)定罪刑法定原則時突出了罪刑法定原則的積極方面。我國刑法在功能方面主要側重于它的社會保障功能,但對罪刑法定原則積極方面的過分強調(diào)則勢必會影響到刑法人權保障功能的發(fā)揮。同時,由于部分法院在判決中錯誤適用類推原則,在量刑時忽略罪刑法定原則中的刑罰法定化,致使對被告人量刑不正確。另外,由于目前網(wǎng)絡媒體的盛行公眾及媒體的各種輿論給了審判法院非常大的壓力,使其在判決時往往會拋棄罪刑法定原則而做出一個能讓各方面都比較滿意的結果。在一些個別案件的審判上,由于我國在司法獨立方面還不夠完善,也會出現(xiàn)最終政府左右判決結果的情況。
(二)關于在司法實踐中更好地體現(xiàn)罪刑法定原則的建議
1.應該嚴格遵守禁止類推原則并正確進行刑法解釋。在我國審判活動中,法院對于一個行為是否構成犯罪,要看刑法是否明確規(guī)定了該行為屬于犯罪行為,一定要認真分析該行為與相應的犯罪行為在犯罪構成方面是否一致,不能在刑法并沒有明確規(guī)定的情況下,適用與該行為近似的刑法規(guī)定。此外,進行刑法解釋時,無論是擴張還是限制解釋,都要符合罪刑法定原則,將刑法解釋限定在法條原文文義的范圍之內(nèi),并避免進行類推解釋,堅持罪刑法定原則,保障人權。
2.應該高度重視刑罰的法定化。當我們往往忽略罪刑法定化中的“刑”即刑罰的法定化,事實上法院也要遵循罪刑法定。按照我國刑法的規(guī)定,法定或酌定量刑情節(jié)以及相應的法定刑對被告人判處刑罰,我國法院的很多判決就是忽視了刑罰的法定化使這些判決背離了罪刑法定原則,造成量刑不正確。因此,在未來我國的司法實踐中一定要重視罪刑法定原則中的刑罰法定化,對被告人正確量刑,使判決真正符合罪刑法定原則。
3.不斷完善刑法分則,做到與時俱進。由于法律的局限性與滯后性使得法院在判決時對很多新出現(xiàn)的具有一定社會危害性的行為無法找到相應的刑法規(guī)定因此,適應時代發(fā)展的要求,通過在刑法分則中增刪相關罪名,并修改一些犯罪的法定刑對于法院在判決中遵守罪刑法定原則具有重要意義。在未來完善刑法分則的過程中,還要關注立法技術問題,使明確性原則在我國刑法中更好地得到體現(xiàn),保證刑法規(guī)范的明確性。
4.堅持司法獨立,為了保障我國的司法獨立,使法院在判決時遵循罪刑法定原則,可以從以下幾點來著手:首先,在司法機關審理案件的過程中,政府以及我國的權力機關不應當對案件的處理發(fā)表意見,施加壓力,作指示或命令更改司法機關的裁判。其次,應該正確處理司法獨立與自覺接受媒體和公眾監(jiān)督的關系,法官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中,應當在自覺接受公眾監(jiān)督的同時,避免受到新聞媒體和公眾輿論的不當影響。
通過上文的論述我們可以看出罪刑法定原則對于法院的審判工作以及發(fā)揮刑法的社會保障功能和人權保障功能具有重要的意義,但罪刑法定原則在我國司法實踐的適用中出現(xiàn)了一定的問題,在未來的司法實踐中我們一定要注意克服這些問題,切實將罪刑法定原則落實到我國的司法實踐中,這樣法院才能在審判工作中更準確地進行定罪量刑,我國公民的人權才能得到更好的保護。
淺談刑法論文開題報告范文篇三
《 試論目前刑法適用范圍的研究 》
論文摘要 刑法,作為憲法構成的一個基礎部分,是犯罪與刑罰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本文將從刑法的角度上,從各個方面來討論研究刑法所適用的范圍。
論文關鍵詞 刑法 刑法適用性 刑法適用范圍
一、刑法
刑法,是國家制定的對于犯罪的定義以及對犯罪進行處罰的規(guī)定的國家基本法之一。法定原則、平等適用原則、罪刑相適應是刑法遵循的基本原則。刑法的內(nèi)在就體現(xiàn)在這幾個基本原則中。罪刑法定原則,即法律中沒有明文規(guī)定的不稱之為罪以及不能為之進行刑罰。法定化、實定化、明確化是罪刑法定的三個最基本的要求,法定化即犯罪與刑罰必須是以明文規(guī)定為前提,不得人為擅自判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平等性原則的具體體現(xiàn)?!袄顒偸录北娝苤?,作為執(zhí)法人員的家屬更不應該也不能知法犯法,徇私枉法,在法律面人人平等在這次事件中充分體現(xiàn)。罪刑相適應,就是犯罪與刑罰相互照應,按照犯罪的程度深淺進行刑罰,不得重罪輕罰,輕罪重罰等等一系列不平等的現(xiàn)象出現(xiàn),為自己所犯的罪,受到與之相適應的刑法處罰。
二、刑法的適用范圍
刑法的空間效力也就是其適用范圍的又一個稱呼,對于刑法適用于什么區(qū)域什么人,空間效力給予解決。在時間和空間上,將犯罪界定,在刑法上予以適當?shù)囊?guī)定。國家主權、國際關系、民族關系、新舊法律的關系都是刑法應該考慮的區(qū)別的適用范圍。從這個角度上說,刑法是一個國家法律基礎,刑法適用范圍是在刑法制定之中必須要首當其中解決的問題。
(一)刑法適用范圍的空間效力
對于國家行使管轄權,刑法的空間效力予以規(guī)定界限,即刑法對人、地方的法律效力。屬地管轄、屬人管轄、保護管轄原則和普遍管轄原則是刑法空間效力應該也是必須遵守的幾項基本原則。包括我國制定的刑法在內(nèi)的多數(shù)國家是以屬地原則為中心,其他原則圍繞屬地原則輔助的方式。
刑法的制定一般是以一個國家為單位的,一個國家有一個國家的相關規(guī)定,因此屬地管轄原則是刑法中比較重要的也是普遍實用的原則,我國的《刑法》第六條明確規(guī)定: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nèi)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別規(guī)定的以外,都適用于本法。不管是犯罪行為還是犯罪結果,只要有一項在中國境內(nèi)發(fā)生,均適用于本法。發(fā)生在中國船舶、飛機上的犯罪行為也適用于中國的刑法。因為火車的法律地位欠缺,因此一般把火車視為汽車自行車?!缎谭ā返?條2款規(guī)定:凡在中國船舶或航空期內(nèi)犯罪的同樣適用于本法。
航空器包括空間航行的各種航行工具,人造衛(wèi)星、航天飛機等其他航空工具。2012年6月29日,由新疆由新疆和田飛往烏魯木齊的GS7554航班上有6名歹徒暴力劫持飛機,隨后被機組人員和乘客制服,飛機隨即返航和田機場并安全著陸,6名歹徒被公安機關抓獲。這六名歹徒的行為已經(jīng)觸犯我國刑法,構成犯罪。
在中國境內(nèi)的外國領使館內(nèi)發(fā)生的犯罪一般不適合認為是中國境內(nèi)的犯罪,不能從單一的屬地原則區(qū)劃分,這可能會否認了外國駐華使館在我國境內(nèi)的地域法律效力,并且也要考慮到國際法關于外交特權、豁免權的一些相關規(guī)定,只有在經(jīng)過使館的同意的情況下,我方的法律機關才會涉入調(diào)查。境內(nèi)開槍打死境外人員這些犯罪行為就會被認為是在中國境內(nèi)發(fā)生的犯罪,適用于中國的刑法。
這就屬于犯罪行為和結果都發(fā)生在他國,同樣適用于我國刑法。中國領域,中國境內(nèi)一切時間空間區(qū)域范圍,水、陸、空三方面均有所涉及;國境內(nèi)的陸地以及地下層;內(nèi)水、領海以及地下層,內(nèi)海有內(nèi)河、內(nèi)湖、內(nèi)海,同其他國家臨界水部分,一般情況以下以河流中心線或者主航道中心線為分界線;我國領土、領水的上空。
我國領土的延伸也算其內(nèi)。刑法中的第六條中有提及到“特別規(guī)定”,具體是指《刑法》第11條享有外交豁免權的外國人刑事責任,通過外交途徑解決;第90條規(guī)定民族自治地方不能全部適用刑法規(guī)定的,可由自治區(qū)活省級人代會根據(jù)當?shù)貙嶋H情況制定變通或者補充的規(guī)定,報由全國人大會批準實施;出現(xiàn)法條競合應該以“特別法優(yōu)于普通法”原則處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就是這樣的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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