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吳宓倫理思想略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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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宏1由 分享
三、實踐道德之法——克己復禮、行忠恕、守中庸
吳亦特別強調(diào)孔子儒家倫理思想的實踐及其方法。吳必認為“孔子教人,首重躬行實踐”,“今之要務在自勉勉人,隨時隨地實行孔子之教。”既以道德為主,那么如何實踐道德?吳毖提出了三條:克己復禮、行忠恕、守中庸。
關(guān)于克己復禮,吳毖的診釋,則是從道德修養(yǎng)角度著眼,他說:“克己者,并非容讓他人,損失我之權(quán)利之謂……能以理制欲者即為能克己,故克己為實踐凡百道德之第一步矣,”“克己者,誠也,不白欺之謂也,”即認為克己就是人們以理制欲和自誠,達到內(nèi)心的凈化和提升,而“復禮者,就一己此時之身份地位,而為其所當為者也。易言之,即隨時隨地,皆能盡吾之義務,而絲毫無缺憾者也。”“禮者,適宜之謂,乃精神上行事做人之標準”,這就要求人們從自己所處的身份地位出發(fā),遵循道德規(guī)范要求,為其所當為,做好自己的社會擔當。總之,“克己者,所以去人性中本來之惡;復禮者,所以存人性中本來之善",抑惡揚善,實現(xiàn)道德自為與他為的統(tǒng)
關(guān)于行忠恕,吳睿認為“忠”就是‘‘盡心”,“怒”就是“有容”,“忠以律己,恕以待人。忠恕者,嚴以責己而寬以責人之謂也”。吳必指出:“忠者自愛極篤”,“自視極重”,無論對己對公,都能做到竭盡心力,勇?lián)熑?。他說:“忠者,知人類共有之優(yōu)點而欲發(fā)達之于己身,純恃克己之力;而恕者,則知人類共有之弱點而能憐憫之于他人,全憑修養(yǎng)之功,’,二者相資為用,則能達到成己、成物。吳必認為當下中西方社會弊端與人們的道德淪喪、精神頹廢,“此皆由于不忠不恕之故也”,欲行忠恕,則“視我之義務甚重,視我之權(quán)利甚輕;而視人之義務甚輕,視人之權(quán)利甚重”,“則國家未有不富強,而天下未有不平治者也。”所以吳睿得出結(jié)論,“故忠恕之一端,既足察人品之高下,亦能定國家之禍福也。”
關(guān)于守中庸,吳毖認為孔子學說的精義正在于“孔子確認人性為二元。(善惡、理欲。)揭集執(zhí)兩用中為宇宙及人生之正道。”他說:“中庸者,中道也,常道也,有節(jié)制之謂也,求適當之謂也;不趨極,不務奇詭之謂也。過與不及,皆不足為中庸。”吳毖對中庸極為重視,認為無論個人怎樣的道德修養(yǎng),若不行中道,失正道則必流于“非善”。因此他把中庸作為立身行事的最簡單、最明顯、最實用、最安穩(wěn)、最通達周備的規(guī)ail。吳毖的中庸觀是在參酌古希臘亞里士多德中道觀和柏拉圖“一多”觀念的基礎上對孔子中庸思想進行現(xiàn)代診釋的,對此,他解釋“中庸”即“執(zhí)兩用中”。即“一+多”,而非“多中之一+多中之另一”,“中庸”就是“一與多之間居中”,而非“多與多之間的中心點”。吳亦對中庸的闡發(fā),無疑凸現(xiàn)了中庸在現(xiàn)代社會的價值和意義。
四、教育的德化功能——學以為己
吳毖的一生大多從事教育和文化活動,在他的教育、文學和宗教思想中始終傳達著他涵養(yǎng)人性、培植道德的倫理思想的信息,故而他特別重視教育、文學和宗教的德化作用。
昊亦的授業(yè)老師白璧德曾指出,人文主義者不信人性有突變,而偏重教育。“人必須自幼受訓練,養(yǎng)成適宜之習慣,始可達人文主義之鵲的。’,他認為在盧梭主義的影響下,美國教育存在重要的缺陷:缺乏較高意志或約束之能力。而這種缺陷如不及時加以糾正,美國教育的全局將不可收拾。白璧德強調(diào):“吾人倘不恢復真二元論,或重新確立內(nèi)心生活之真理,不問其形式為傳說或批評的,宗教的或人文的,則任何文化均有傾覆之險。,稠白璧德的優(yōu)慮與吳毖對中國教育的思考有契合之處。二十世紀二十年代的中國,新式教育已初建規(guī)模,這對于當時中國的現(xiàn)代化進程起了關(guān)鍵性的作用。新文化派從進化論的角度出發(fā),將“新的國民”寄希望于覺醒的、自由的“新青年”,而吳亦與學衡諸公則繼承了儒家倫理的“修身”傳統(tǒng),關(guān)注人性、關(guān)注人生,強調(diào)教育在完善人性方面的獨特教化作用,因而把道德教育放在教育的首位,所謂“立國之道有二,曰政治,曰教育。教育者,政治之本;道德教育者,又教育之本也”,的而道德教育最根本的問題,乃是對青年的道德精神的養(yǎng)成與人格的塑造。吳毖指出,教育的功能包括養(yǎng)成“治事治學之能力”和“修身之志趣與習慣”,二者并重,缺一不可。但他認為教育的目的在于使受教育者成為德智體美全面發(fā)展的新時代的國民,而其中又突出了個人品德的教育。因為青年關(guān)系著國家未來的存亡,所以對人的尤其是青年的精神培養(yǎng)極為重要。因此,吳毖認為,教育不能把功利、實用放在首位,只強調(diào)技能的培養(yǎng),而忽視中國傳統(tǒng)教育對個人內(nèi)心修養(yǎng)省察的強調(diào)。缺乏人格的教育,不但丟掉了傳統(tǒng),且會重蹈西方的覆轍。
五、文學的德化功能——文以載道
吳毖是一位詩人、學者,更是一位現(xiàn)實主義的道德家,在他文學觀中始終把文學作為基本手段,以道德為核心,突出文學的道德教育作用。吳亦在《倫理小說青年鏡序》中認為,文學的社會屬性主要就在于對人的精神教化上。要使文學發(fā)揮這一社會功效,內(nèi)容上就須做到“至性至情”,而這種“至性至情”生于“真正之道德行為”,生于“平正深厚之人生觀”,生于對國家社會人生諸問題的“思深感銳,情摯意切”。吳毖認為文學雖不以提倡道德為目的,但文學描寫則不能離開道德,“文學表現(xiàn)人生,欲得其全體之真相,則不得不區(qū)別人物品性之高下,顯明行為善惡之因果關(guān)系,及對人之影響,其裨益道德在根本而不在枝節(jié);其感化讀者,憑描寫而不事勸說,若夫訓誨主義與問題之討論,主張之宣傳,皆文學所最忌者也。”因此,吳毖總結(jié)出文學的十大功用:“涵養(yǎng)心性;培植道德;通曉人清;諳悉世事;表現(xiàn)國民性;增長愛國心;確定政策;轉(zhuǎn)移風俗;造成大同世界;促進真正文明”?;谶@種認識,吳睿強調(diào)了道德的意義,甚至把道德的價值置于文學標準的首位,“蓋今之文學批評,實即古人所謂義理之學也。——不特為文學藝術(shù)鑒賞選擇之標準,抑且為人生道德行事立身之正軌”。他認為衡量一部作品的好壞,主要看它所表現(xiàn)的道德觀念是否純正,看它是否“以救世濟物為志”和有益于“轉(zhuǎn)移風俗,端正人心”。吳毖對文學功能的看法,反映出他濃烈的儒家傳統(tǒng)和新人文主義文學思想,重視文學的社會價值和道德意義,走出了一條不同于新文化派“文學革命,的文學重建的新路徑。
六、宗教的德化功能——以神輔德
在吳必倫理思想體系中,吳亦對宗教的體悟為之提供了價值資源。因此,他宣稱“人文主義需要宗教”,“宗教實足輔助道德”。吳毖對宗教的看法與其世界觀和人生觀緊密相關(guān),他把宇宙事物分為天、人、物三界,與此對應形成三種不同的人生觀,“以天為本,宗教是也”;“以人為本,道德是也”;“以物為本,所謂物本主義”。并認為“人皆有飲食男女之欲,僅少數(shù)人有知識學問之欲,更少數(shù)人有品德完美之欲,極少數(shù)人有誠愛篤敬上帝之欲”。很明顯,天與神是處于宇宙的最高境地,“神者……為宇宙間至完善者是也。宗教者信仰此神而能感化人,使之實行為善者也”,這樣,宗教就為人們培養(yǎng)道德、凈化人心提供了絕對觀念、絕對精神的支持。吳毖認為宗教能夠滿足人們心靈的需要,給人以安寧、和諧、愛心,能使人擺脫現(xiàn)實的痛苦與煩惱,達到心靈的平靜,他把這種轉(zhuǎn)變稱之為“由情人道”、“由情悟道”。吳睿指出,宗教的內(nèi)質(zhì)是增加人的“一種尊敬虔誠的心情”,即“誠+敬”,而誠敬是成己、成物所應具備的品格和態(tài)度,由此“一切人,一切事,皆可云具有宗教性”,在這里,宗教性就體現(xiàn)為一種道德性。吳毖非常強調(diào)宗教的道德功能,他認為“宗教或精神價值——作為最真、至善、盡美的體現(xiàn)”,而“道德價值——作為仿效的模范或作為對社會人士之鼓勵,使之做善良有益之事”,宗教與道德二者都是出于人的意志對完善的期望,所以“宗教之主旨,為謙卑自牧”,“惟內(nèi)心謙卑之人,為能克己。人不能克己,則道德必無所成。謙卑為宗教之本,克己為道德之源……而若宗教全然熄滅,則道德亦必不能茍存也”。故吳睿自穢‘吾于各種高尚之宗教,皆愛敬其精神”,他對傳統(tǒng)倫理思想的熱愛與堅守也顯現(xiàn)出宗教性的精神與氣質(zhì)。
在中國文化的現(xiàn)代化轉(zhuǎn)換中,新文化派始終占據(jù)著主流地位,然而作為與之對立的學衡派對他們“重估一切價值”、否定傳統(tǒng)、“全盤西化”的主張深惡痛絕。出于傳統(tǒng)知識分子的一種文化擔當,作為學衡派的領軍人物,吳毖自覺地運用新發(fā)現(xiàn)、新理論來闡發(fā)傳統(tǒng)儒家思想,積極地參與到中國文化現(xiàn)代化的建設當中,以達到對新文化派的反撥。吳亦堅信傳統(tǒng)文化尤其是儒家倫理思想具有普遍永恒的意義和價值,它是我們民族的靈魂和根基。盡管吳必的思想未得到當時社會的有效回應,甚至也被歷史遮蔽了半個多世紀,但吳睿對中國現(xiàn)代化的思考,對傳統(tǒng)思想的守成,對重塑國民理想人格的呼吁與探究,即使今天來看仍具有前瞻性的意義。